白云山昨日發布公告稱,近日廣藥集團以及王老吉大健康收到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虛假宣傳及商業詆毀糾紛一案的二審判決書,判決結果為維持一審判決結果,即王老吉再度勝訴。
公告內容顯示,2014年11月18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廣藥集團及王老吉大健康訴訟被告廣東加多寶飲料食品有限公司、被告廣東勝佳超市有限公司、被告廣東勝佳超市有限公司石牌東分店虛假宣傳及商業詆毀糾紛一案做出判決,判決結果為被告廣東加多寶被判立即停止在廣東地區媒體和產品包裝上發布“中國每賣10罐涼茶7罐加多寶,怕上火更多人喝加多寶,配方正宗當然更多人喝”、“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加多寶”和“加多寶涼茶全國銷量遙遙領先”的虛假廣告語,并立即銷毀含有上述虛假廣告語的宣傳物品。
被告勝佳超市石牌東分店也被判立即停止銷售包裝上印有“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加多寶”的加多寶紅罐涼茶,并立即停止使用印有“中國每賣10罐涼茶7罐加多寶”的廣告紙牌。被告廣東加多寶也應賠償原告王老吉大健康公司、原告廣藥集團500萬元人民幣。
對于上述一審結果,被告方面向廣東高院提起了上訴。日前,廣東高院做出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二審案件受理費用4.68萬元,將由廣東加多寶負擔。
實際上,去年隨著更換金罐,加多寶的廣告語及宣傳已經摒棄了此前的方案,圍繞“金罐”進行,因此在業內人士看來,此次判決結果,除了會產生500萬元的賠償費用外,對于加多寶而言不會產生其他影響,不過另值得注意的是,連續的勝訴也提振了老對手王老吉的勢頭,二者的競爭會愈加激烈。
對于此次判決結果,加多寶方面向北京商報記者回應表示,該公司及代理律師均未收到法院的任何通知,加多寶又重申,該公司的廣告不存在誤導消費者,不構成虛假宣傳。
1、凡本網注明“來源:中食網” 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于中食網,未經本網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中食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2、凡本網注明 “來源:XXX(非中食網)” 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3、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
※ 有關作品版權事宜請聯系QQ:2427031969 郵箱:242703196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