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丨近日,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發布一審判決書,微信公眾號“漁農世家”因散布網絡謠言侵犯金龍魚生產商益海嘉里食品營銷有限公司名譽權,判令被告“漁農世家”賠償相關損失并公開道歉。
記者了解到,一直以來,食品行業都是網絡謠言重災區。對此,有關專家提醒,網絡非法外之地,通過網絡散布謠言,情節嚴重者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事件】網絡傳謠,一微信公眾號被判賠償并道歉
2016年,“漁農世家”在其微信公眾平臺轉載發布題為《大事件曝光:金龍魚,一條禍國殃民的魚!》的文章,該文稱金龍魚食用油利用“有害的”轉基因大豆,毒害國人身體健康,呼吁網友抵制金龍魚。
據悉,該文的內容失實,且最早發表于2010年,寫這篇文章的是北京某營銷管理咨詢公司咨詢部策劃總監郭某某,已于2012年被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有期徒刑一年。
隨后,經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漁農世家”因侵犯益海嘉里食品營銷有限公司名譽權,法院判令其賠償損失十萬元人民幣,并判其在微信公眾號平臺連續七天刊登道歉聲明。
【現狀】屢屢“中招”,食品行業成為網絡謠言重災區
類似金龍魚的事件不在少數。有關數據顯示,食品行業已成為網絡謠言重災區。類似“面條洗出膠不能吃”“紫菜居然是塑料做的”“低鈉鹽是奪命鹽”等流言不時發作,企業不得不調動大量的人力物力應對,嚴重影響了其生產經營和品牌聲譽。
一食品領域資深從業者表示,隨著互聯網影響力的日益擴大,針對食品行業的不實信息出現得更加頻繁,那些打著“食品安全”幌子的謠言不僅給企業造成了直接而巨大的經濟損失,還挫傷了公眾對食品安全的信心,給消費者帶來了“安全焦慮”。
他建議,面對網絡食品安全謠言,政府監管部門的信息渠道暢通、權威發布及時顯得尤為重要。此外,食品企業也應該更加積極主動地維護自身品牌和榮譽。他以金龍魚為例,2017年,金龍魚懸賞1000萬追討“地溝油被金龍魚回收”的網絡謠言黑手,并出資3000萬設立專項打擊網絡謠言基金,呼吁社會共同抵制網絡食品謠言。
“網絡謠言傷害的不只是企業形象,還會給公眾造成恐慌,企業必須追查。”金龍魚相關負責人表示。
【提醒】網上發表、轉發信息前,先要謹慎識別
網絡傳謠造謠,可以逍遙于法律之外嗎?
記者了解到,依據我國刑法,捏造并散布虛偽事實,損害他人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構成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依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七十四條,利用互聯網或者其他媒體損害他人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的,應予立案追訴。
相關法律專家也提醒,網絡非法外之地,網絡傳謠,情節嚴重者,依然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因此,在網上發表、轉發信息前,先要謹慎識別。否則,不僅助長了謠言的氣焰,自己可能也會受到法律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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